青岛市加强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责任制

 三、口岸服务

  (二十五)强化海港口岸检查检验联合办公室功能。坚持船舶检查例会制度,每日一次工作碰头会,每季召开一次联检例会,研究解决日常船舶检查工作中各项事宜和出现的问题。对符合电讯检疫条件的国际航行船舶,要尽快实行电讯检疫。每月召开一次外贸运输协调会,广泛听取船东、货主,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在通关环节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采取措施,及时解决,确保口岸高效、畅通。
  责任单位
:市口岸办

(二十六)改善空港口岸通关环境。民航青岛站要在国际厅设立旅客导乘台,加强航班的预报,及时通报不正常航班。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行预报预约制度。空运货物装机前,有关单位要向联检单位提出验仓申请,做到先验仓后装货,保证货运畅通、航班安全正点。
  责任单位
:市口岸办、民航青岛站、青岛海关、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

(二十七)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时,凡提交文件合法、齐全、有效且符合海关规定的,海关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;企业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和减免税手续时,凡提交的文件合法、齐全、有效且符合海关规定的,海关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  责任单位:青岛海关

(二十八)对新批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注册登记,凡有效文件齐备的,做到随到随办;对进口货物的检验检疫及鉴定业务,实施“六个一次”,:一次报检、一次计收费、一次取制样、一次检验检疫、一次卫生除害处理、一次出证放行,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;优先考虑食品对外注册、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;办理普惠制产地签证,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。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青岛保税区和胶南市的外商投资企业,具备条件的,可就近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验。对外商投资企业优先开通产地证、出入境货物的EDI远程报检,提供24小时无障碍申报服务。
  责任单位: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

  (二十九)加快机场建设,加强机场交通管理,方便外商进出我市。
  责任单位:市空港建设指挥部、市口岸办、市公安局、市交通局、民航青岛站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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