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《关于出售公房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》的通知
青房改发(1996)3号
96-03-06
市直各单位、基层独立单位: 现将我市《关于出售公房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望认真遵照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