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转发山东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《关于报批1996年度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和标准价的通知》通知
各县市、区房改办: 现将山东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鲁房改发[1996] 6 号文《关于报批1996年度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和标准价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贯彻执行。 为贯彻落实该通知,各县市、区要在6月25日前将“两价”及测算的依据报市房改办。 附件: 如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