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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《青岛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执行青办发

[1997]56号、6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说明》的通知

青房政发[1997]136号97-08-18

各有关单位:
  市委办公厅关于调整超标加租办法严格控制租住公房超标的意见(青办发[1997]56号)和关于对青办发[1997]56号文件的补充意见(青办发[1997]56号)发出以后,一些单位和个人就文件执行中的若干问题提出询问,为了更好地贯彻市委办公厅的《意见》和《补充意见》,现将《青岛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执行[1997]56号、6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说明》印发给你们。执行中涉及的具体政策问题,可直接与市房管局联系。
  电话:2826363   地址:馆陶路1
  附件:青岛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执行[1997]56号、6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说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