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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我市市南、市北、四方、李沧区职工

政策性贷款购买公有住房折扣政策的通知

青房委办发[1999]4

99-09-28

房地产交易中心、市房管局房改办、市南、市北、四方、李沧区房管处、各有关单位:   

我市开展政策性贷款(即公积金贷款,下同)工作以来,受到职工群众的广泛欢迎,对于拉动全市公有住房出售,产生了积极作用。为进一步鼓励职工购买公有住房,经上级领导同意,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期间,调整我市市内四区职工政策性贷款购买公有住房折扣政策。即职工贷款购房时除享受原规定的工龄、住房成新、现住房折扣外,同时,享受一次性付款折扣的政策优惠。
    特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