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领取正式行车执照 |
新购车辆符合条件的申领机动车牌证,应先到指定的检测场验车,合格后三个月内按下列程序办理(进口车到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牌证科办理,国产车到车管分所办理): (一)交验机动车来源合法凭证: 符合规定的销售发票第二联,交存第四联; 单位办理机动车牌证的,应交验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;法人代码证书;《机动车登记表 》;《停车泊位证明》(城、近郊区);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据;汽车、摩托车报废更新的回
收车辆证明、《更新机动车技术鉴定表》、机动车牌证注销单;控办批准证明或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证明;已领有临时号牌的交回临时号牌。 (四)到所在地交通支(大)队登记备案。 (五)十五日内持备案证明、车辆照片、养路费交纳凭证、行驶证待办凭证到原发号牌车管所领取行驶证。 |
| 上一步 下一步 |